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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温津贴谁能领?领多少?各地高温津贴发放时间、发放标准一览表
2025-6-30
来源:未知
点击数:  16        作者:未知
  • 高温津贴谁能领?领多少?

     

    1、什么是高温津贴?什么条件下可以享受高温津贴?

     

    《防暑降温措施管理办法》明确规定,劳动者从事高温作业的,依法享受岗位津贴。

     

    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在35℃以上高温天气从事室外露天作业以及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工作场所温度降低到33℃以下的,应当向劳动者发放高温津贴,并纳入工资总额。

     

    2、高温津贴和防暑降温费,是一回事吗?

     

    高温津贴并不等同于防暑降温费。

     

    高温津贴是法律规定的用人单位应当向从事高温作业的劳动者支付的津贴,是工资的组成部分,属于不包括在最低工资范畴内的强制性津贴。

     

    根据《财政部关于企业加强职工福利费财务管理的通知》,防暑降温费属于企业职工福利费。一般而言,防暑降温费的支付标准由企业通过规章制度等形式确定。

     

    3、快来看看你所在省份的高温津贴标准!

     

    高温津贴标准由省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并根据社会经济发展状况适时调整。以下为28省份高温津贴标准一览表。

     


    数据来源:各省份高温津贴发放标准政策文件

     

    @用人单位:加强防暑降温保护 责任重于泰山

     

    4、哪些人群不能从事高温作业、高温天气作业?

     

    怀孕女职工和未成年工受高温作业、高温天气作业特殊保护。《防暑降温措施管理办法》明确规定,用人单位不得安排怀孕女职工和未成年工从事《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作业分级第3部分:高温》(GBZ/T229.3)中第三级以上的高温工作场所作业,不得安排怀孕女职工和未成年工在35℃以上的高温天气期间从事室外露天作业及温度在33℃以上的工作场所作业。

     

    不适合高温作业环境的劳动者应调整作业岗位。《防暑降温措施管理办法》明确规定,在高温天气来临之前,用人单位应当对高温天气作业的劳动者进行健康检查,对患有心、肺、脑血管性疾病、肺结核、中枢神经系统疾病及其他身体状况不适合高温作业环境的劳动者,应当调整作业岗位。职业健康检查费用由用人单位承担。

     

    5、高温天气期间,用人单位应采取哪些劳动保护措施?

     

    高温天气期间,用人单位应当根据地市级以上气象主管部门所属气象台当日发布的预报气温,调整作业时间(因人身财产安全和公众利益需要紧急处理的除外),详细规定如下。

     

    (1)日最高气温达到40℃以上,应当停止当日室外露天作业;

     

    (2)日最高气温达到37℃以上、40℃以下时,用人单位全天安排劳动者室外露天作业时间累计不得超过6小时,连续作业时间不得超过国家规定,且在气温最高时段3小时内不得安排室外露天作业;

     

    (3)日最高气温达到35℃以上、37℃以下时,用人单位应当采取换班轮休等方式,缩短劳动者连续作业时间,并且不得安排室外露天作业劳动者加班。

     

    6、用人单位因高温天气停止工作、缩短工作时间,可否减发工资?

     

    《防暑降温措施管理办法》明确规定,因高温天气停止工作、缩短工作时间的,用人单位不得扣除或降低劳动者工资。

     

    7、防暑降温饮料必须发放吗?能用防暑降温饮料充抵高温津贴吗?

     

    《防暑降温措施管理办法》规定,用人单位应当为高温作业、高温天气作业的劳动者供给足够的、符合卫生标准的防暑降温饮料及必需的药品。不得以发放钱物替代提供防暑降温饮料。防暑降温饮料不得充抵高温津贴。

     

    @劳动者:渠道畅通 维权有据

     

    8、用人单位不按规定发放高温津贴、落实高温作业劳动保护措施,怎么办?

     

    用人单位不按规定发放高温津贴,或不按规定落实高温作业劳动保护措施,劳动者可以向工会组织等寻求帮助。

     

    《防暑降温措施管理办法》规定,工会组织依法对用人单位的高温作业、高温天气劳动保护措施实行监督。发现违法行为,工会组织有权向用人单位提出,用人单位应当及时改正。用人单位拒不改正的,工会组织应当提请有关部门依法处理,并对处理结果进行监督。

     

    用人单位违反职业病防治与安全生产法律、行政法规,危害劳动者身体健康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相关部门依据各自职责责令用人单位整改或者停止作业;情节严重的,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追究用人单位及其负责人的相应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用人单位违反国家劳动保障法律、行政法规有关工作时间、工资津贴规定,侵害劳动者劳动保障权益的,由县级以上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依法责令改正。

     

    9、劳动者夏季中暑,算工伤吗?

     

    《防暑降温措施管理办法》规定,劳动者因高温作业或者高温天气作业引起中暑,经诊断为职业病的,享受工伤保险待遇。也就是说,可以认定工伤的中暑需满足两个条件:第一,劳动者中暑是由高温作业活动引发的;第二,经承担职业病诊断的医疗卫生机构确诊为职业病。

     

    此外,如果劳动者在工作中因中暑抢救无效死亡,可以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五条,职工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进行工伤认定。

     

    注:文本中所称“以上”摄氏度(℃)含本数,“以下”摄氏度(℃)不含本数。

     

    参考法律法规及政策:

     

    《防暑降温措施管理办法》(安监总安健〔2012〕89号)、《工伤保险条例》、《财政部关于企业加强职工福利费财务管理的通知》(财企〔2009〕242号)、各省份高温津贴发放标准政策文件等。

     

    来源:中国劳动保障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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