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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我现在在一家企业上班,之前灵活就业两年,一直在缴纳养老保险。我最近想休年假,想问问灵活就业期间那两年能否计入休年假所依据的累计工作时间中?
答:入职单位前灵活就业缴保险,通常不算入年休假时的连续工作时间。
根据《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规定,享受带薪年休假的前提是职工需连续工作1年以上,且是在职职工,其中累计工作时间包括职工在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等单位从事全日制工作期间,以及依法服兵役和其他按照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规定可以计算为工龄的期间(视同工作期间)。这里面未提及灵活就业期间。因此,从事全日制工作期间单位缴纳社保年限可以计入累计工作年限,而灵活就业期间个人自行参保的年限不应计入累计工作年限。
职工的累计工作时间可以根据档案记载、单位缴纳社保费记录、劳动合同或者其他具有法律效力的证明材料确定。
来源:北京人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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